日前,海南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海南公共资源买卖投标担保服务平台管理方法(修订)》(以下简称《方法》)建议的公告。
《方法》征求建议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方法》实行后,2025年5月印发的《海南公共资源买卖投标担保服务平台管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旧规)即行废止。《方法》聚焦投标电子保函全步骤管理,在适用范围、准基础知识槛、主体责任等方面较旧规作出重大调整。
核心变解决读
1.《方法》指出,投标担保服务平台是“在海南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拓展公共资源买卖活动而搭建的投标电子保函在线服务系统或网上验真系统”,删除旧规中关于电子履约保函的概念及有关内容,适用范围更专一。
2.《方法》规定,用投标担保服务平台需坚持“各方自主决策、自愿合作、风险自担的原则”,相较旧规“银企自愿、市场运作”的表述,将适用主体从“银企双方”扩展至“各方”,覆盖范围更全方位。
3.《方法》明确,担保机构进驻需满足近3年内担保机构及其工商登记股东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实行人名单等,且无终本案件、无限制高消费,相较旧规仅需要担保机构自己无失信记录,新增对工商登记股东的信用审察,且负面清单更细化。
4.《方法》规定,担保公司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时间满三年,经营范围包括投标担保或非筹资性担保业务,注册资本高于1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其相较旧规将担保公司分为筹资性与非筹资性两类并分别设定条件,新规则统一标准,简化分类,更便于实操。
5.《方法》需要,担保机构入驻时提供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A级及以上报告,或行业监管部门认定具备履约能力的风险评估报告,且每年按需要提供最新报告,相较旧规需要“年底提供行业监管部门抽检的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新增评级等级需要且明确每年更新,未提供者不能承接新业务,监管更严格。
6.《方法》明确,申请入驻的担保机构需“与海南公共资源买卖服务中心签订入驻合作协议”,相较旧规仅需要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新增签订合作协议环节,强化入驻步骤的规范性与约束性。
7.《方法》明确,担保机构保函费率“设在0.20%—0.30%区间,每一笔投标担保最低收费200元”,相较旧规仅规定费率区间,新增最低收费需要,防止底价恶性角逐,保障服务水平。
8.《方法》规定,“担保机构每月开具的担保金额,应以其专项用于海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投标保函的资金管理协议内固定存款为基准设置适合限额,银行、保险和担保公司每月担保总额不能超越10亿元”,相较旧规“一次性担保单个项目的投标保函额度不能超越本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总额(经审计)的2倍”,从单个项目额度限制改为月度总额控制,提高了风险防控的系统性。
9.《方法》需要,“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方法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户支付保函成本,并提供保费基本户转账凭证和保费电子发票,且购买投标保函的经办人应获得投标人授权,且是投标人正式职员”,相较旧规对投标人支付方法及经办人身份无需要,新增基本户支付及经办人身份限制,从资金流与职员身份两方面防范围标串标。
10.针对“出现逾期赔付的”等六项不好的行为的处罚手段,《方法》明确,“由海南公共资源买卖服务中心对担保机构采取约谈、中止担保合作3—12个月等手段”,相较旧规“中止合作3—6个月”延长了中止合作期限,监管权限更集中,处罚力度更大。
《方法》原文